太康县其他区域为防范区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我县在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太康县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城关回族镇北街社区。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太康三中,城关镇实验小学,毛庄镇王隆集停车场,世纪新城。除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资超市,医院,药店,银行,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营业外(隔离点周边除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每2天可以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太康县其他区域为防范区
四,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六,太康县辖区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停止举办,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暂停堂食太康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太,确需离太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停营业的场所于2022年1月4日15:00前关闭到位。
0394—6816116
0394—6817117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4日
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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