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十四五”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6月21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署了《十四五期间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联防,共治合作框架协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联防,共治工作要点。
2015年,京津冀三地原环保局正式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框架协议》,作为首次突破性合作,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协同治污为突破口,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共享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2021年,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首次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京津冀192个国家中,地表水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0.4%,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北京市地表水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国检的断面比例提高到75.7%
2022年初,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的通知》,成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协调小组,推进区域层面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协商解决跨省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消息显示,该框架协议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防联控,危险废物处置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处置,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三地协作内容。
其中,结合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框架协议增加了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等相关内容三地将围绕污染减排和碳减排的合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区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低碳创新,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共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此外,在原有框架协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三地将继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联合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排放超标协同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质保护,推进流域管理,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下一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框架协议,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水平迈上新台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张佳·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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